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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林学院天目学院2006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06年05月18日    浏览:

一、学校全称:浙江林学院天目学院

学校部委码:13283

二、校址:浙江杭州临安市衣锦街252号 邮政编码:311300

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录取规则:

(一)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二)天目学院按新型办学机制运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办学成本收取学费,学生须缴费上学,考生填报志愿时,须充分考虑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

(三)考生外语语种原则上要求为英语,报考天目学院英语本科专业的考生,其英语成绩要求不低于100分,若生源不足,则适当降分至额满为止。

(四)男女比例:不限

(五)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六)具体录取方式:

1、按不高于我校本科各批次计划录取人数105%的比例向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申请调取考生档案,艺术类专业的调档比例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2、对于进档的第一院校志愿考生,按照“专业级差方式”进行专业投档,第1、2专业志愿级差为3分;第2、3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第3、4、5、6专业志愿级差为0分;如第一志愿不能录取,则减去3分参与第二志愿排序,依次类推。

3、若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则接受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并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生源不足的专业。院校志愿不设级差。

4、当考生总分相同时,参考英语单科成绩;英语成绩也相同的,文史类考生参考其语文成绩,理工类考生参考其数学成绩。

5、艺术类专业对进档的考生按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当考生综合分相等的情况下,参考其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也相等时,参考其英语成绩。

6、凡符合文件规定给予加分的省级优秀学生、各类学科竞赛获奖者、文体特长生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在录取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上述办法无法处理时,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逐级上报研究决定。

(七)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在录取期间设立监督电话(录取工作开始前在我校网站上公布号码),同时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的监督。

六、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71-63740077,传真:0571-63740829

院校网址:http://tmxy.zaf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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