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推进学校201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选拔录取工作,确保选拔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书面评审组织
由学校考务工作组负责查收、整理并预审考生书面评审资料,学校专家工作组负责审核考生书面评审资料,形成书面评审合格考生建议名单并报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选拔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核准。
二、书面评审规则
书面评审以考察考生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主,以参照各类竞赛成绩、会考单科成绩、高中阶段综合表现为辅的原则进行,在考生符合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前提下,其优先顺序如下:
(一)按照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A等科目数由多到少排序,A等科目数多者优先;
(二)在考生A等科目数相同的情况下,再考虑考生获得招生简章所注明专项条件奖励情况,获奖层次高者优先,若考生同时获得多个同层次奖项,则数量多者优先;
(三)在考生A等科目数相同、专项条件获奖情况相同的情况下,则考虑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相关科目的会考等第情况,其优先序列如下:数学、语文、外语、生物、物理、化学、地理、历史、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自选综合;
(四)在考生A等科目数相同、获奖相同、会考等第相关科目优先序列也相同的情况下,由学校专家工作组依据考生高中阶段综合表现确定通过书面评审者名单。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不超过计划数的6倍,并在学校本科招生网(zs.zafu.edu.cn)公示通过书面评审考生名单。
三、综合测试组织
面试采取个体面试方式进行。学校专家工作组组织成立各考场面试专家组,每个考场均有一个面试专家小组具体负责面试工作,每个面试专家小组均由5位考官组成。
徒手画测试采取集中测试方式进行。由学校专家工作组组织成立徒手画阅卷专家组进行统一阅卷,徒手画阅卷专家组由5位教师组成。
四、综合测试基本内容与主要流程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以考察学生综合素质及专业发展潜质为主。综合测试由面试和徒手画两个部分组成,主要考核内容为:⑴专业精神;⑵审美能力;⑶分析理解能力;⑷沟通表达能力;⑸实践创新能力。
在综合测试正式开始之前,由学校考务工作组对考生集中进行综合测试流程说明。此后,首先,对考生集中进行徒手画测试,测试时长为30分钟;其次,考生按所抽到的面试顺序号依次入场进行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长为30分钟/人(含备考时间10分钟/人),正式面试分自我陈述、必答题和自由问答三个环节进行。
五、综合测试成绩评定
综合测试成绩=面试分×90%+徒手画分×10%(面试、徒手画的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分数为各位面试专家所评分数的平均分,徒手画成绩为卷面得分。
综合测试结束后,学校对考生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并在规定时间内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浙江农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