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新课改高考方案,不断探索高校招生多样化的途径与方法,结合我校自身办学特色和社会专业人才培养需要,我校于2013年开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工作。为“公正、公平、公开”地开展选拔录取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选拔对象
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有一定学科特长或特殊才能的浙江省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招生总计划30人(理科)。具体招生专业、计划、批次如下表所示:
科类
| 批次
| 招生专业
| 计划数
|
理科
| 一批提前录取
| 园林
| 30
|
三、报名条件
具有浙江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一)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6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
(二)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4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三等奖(含)以上;或以第一发明人取得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优胜奖(含)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三等奖(含)以上。
4.艺术特长类:在高中阶段参加北京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周、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美术类艺术测试并获二级(含)以上证书或参加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美术类艺术特长测试并获得A级证书。
四、报名方式
(一)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方式提出申请。
(二)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3月22日至4月7日;
考生登录浙江农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zafu.edu.cn),根据“‘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浙江农林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完毕后用A4纸打印;
(三)材料递交: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须在4月8日之前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浙江农林大学招生办公室(杭州临安市环城北路88号,邮编311300,电话:0571-63730908,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并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同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上填写邮寄EMS单号(网上报名系统可查询申请材料寄到情况,申请材料不退还,请考生留好备份)。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1.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的《浙江农林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2.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情况;
3.身份证复印件;
4.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5.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
6.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
(四)材料装订:将书面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申请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五、选拔程序
(一) 书面评审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竞赛成绩以及中学阶段综合表现情况,确定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6倍。
书面评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4月17日在浙江农林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通过初审的考生根据“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有关提示办理网上确认、用A4纸张打印准考证等手续。
(二)考生报到
1.报到时间:2013年4月27日8:00-15:00
2.报到地点:浙江农林大学东湖校区活动中心
经现场报到确认后,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才能参加综合测试。
(三)综合测试
测试时间:2013年4月28日;
测试地点:浙江农林大学东湖校区
测试内容: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以考察学生综合素质及专业发展潜质为主。
综合测试由面试和徒手画两个部分组成,主要考核内容为:⑴专业精神;⑵审美能力;⑶分析理解能力;⑷沟通表达能力;⑸实践创新能力。综合测试成绩=面试分×90%+徒手画分×10%(面试、徒手画的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六、成绩查询和入围考生名单公示
综合测试结束后,确定入围考生名单(最终入围考生名单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倍)。考生可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成绩。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于5月底前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七、录取办法
(一)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13年高考一类科目组的考试。其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学校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按一定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录取批次安排在理科一批提前录取。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将浙江农林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前表范围内,文理不得跨科填报。
(二)根据入围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
(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换算。
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每个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不计分,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四)若考生专业志愿填报人数未到专业计划数的110%,则专业录取人数原则上控制在专业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八、收费标准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缴纳报考费(现场报到确认时缴纳),收费标准为110元/人;未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
九、监督机制
(一)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该项工作。
(二)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1-63742085。
(三)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四)本招生简章由浙江农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重要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3月22日至4月7日;
2.材料邮寄时间:从网上报名时起至4月8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3.书面评审结果查询及综合测试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17日至4月22日;
4.考生报到与现场确认时间:4月27日8:00-15:00;
5.综合测试时间:4月28日;
6.综合测试成绩查询及入围名单公示时间:5月5日起。
十一、咨询与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zafu.edu.cn
本科招生网址:http://zs.zafu.edu.cn
通讯地址:浙江杭州临安市环城北路88号浙江农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1300
联系电话:0571-63730908、63737417(传真)
电子邮箱:zlzsb@zaf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