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林大学2011年“专升本”录取规则
一、通过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按考生基础课、综合课的分数和加分三者相加得出的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其综合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考生成绩划定录取分数线,各科目原则上要求单科成绩60分以上。
三、录取名额原则上按各专业选拔计划数录取,生源不足的专业控制在报考人数的70%以内。
四、符合下列加分条款的考生,可予以相应加分。
1.获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或技能大赛一等奖者加8分,二等奖者加5分;获全国大学生科技竞赛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10分、8分、5分。
2.报考旅游管理专业的非英语专业考生通过CET-4者(或相应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者)加5分,通过CET-6者(或相应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者)加10分;英语专业考生通过TEM-4者加5分,通过TEM-8者加10分。
3.报考园林专业的考生通过CET-4者(或相应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者)加5分,通过CET-6者(或相应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者)加10分。
4.以上加分同一人累计不得超过10分。
四、在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上述办法无法处理的情况时,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研究决定。
五、其他:
1.具备加分政策的考生请在考生登记表上认真填写,并于2011年4月16日领取准考证时带上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备查。
2.如发现弄虚作假,即按照有关规定取消相关考生的录取资格。
3.本录取规则由浙江农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