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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林大学2013-201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分数情况表

2015年01月30日    浏览:

时间

招生

专业

录取

人数

综合成绩

(满分100分)

高考成绩

(满分810分)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满分100分)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2013

园林

30

84.1

77.6

80.4

634

540

595.3

93.1

73.3

84.7

100

70

91

2014

园林

30

85.5

80.9

82.5

615

557

585.0

96.2

78.8

90.4

100

85

96.3

土木工程

30

84.8

79.1

80.7

608

500

571.3

94.6

75.6

87.7

100

85

95.5

注:1.上表中考生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其中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换算方式为: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每个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不计分,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2.2015年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入围考生必须参加浙江省2015年高考一类科目组的考试。其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5%+高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其中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换算方式不变,为: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每个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不计分,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3.2015年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批次为浙江省文理科一批提前录取。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将浙江农林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所列招生计划范围内,文理不得跨科填报。

上一条:浙江农林大学2015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主要变化

下一条:浙江农林大学2015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